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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分工

  •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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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各院、系、部、处、室、馆、总支(支部)、工会、团委、后勤处和直属部门均为立卷单位,分工归档立卷。

二、 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是我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础,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三、 综合性文件材料和专业性文件材料的立卷分工

(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庆市、万州区党委和政府、国家教委、重庆市教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发布的文件材料,综合性的由党办、校办立卷归档,专业性的或具体业务性的由各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二) 党委和学校召开的全校性、综合性会议形成的材料,由党办、校办立卷归档。职能部门以党委和学院名义召开的全院性专门会议形成的材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党员代表大会形成的文件材料由组织部立卷归档,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工会立卷归档。

(三) 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系向校党委、行政的请示和报告的正文及批复、批转的原件由党办、校办立卷归档;请示、报告的原稿和批复、批转的复制件,由报送单位立卷归档。

(四) 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由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四、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和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分工

(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材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二)教学文件材料方面的学生登记表、成绩册、学籍卡、学籍变更的材料、优秀的毕业论文、实习、实践材料等,由各院、系整理后,统一由教务处立卷归档。

(三) 本校有关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的论证、评估、申报、审批材料的原件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立卷归档,各院、系保存复制件。

(四) 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建设的原件由教务处立卷归档,各院、系保存复制件。

(五) 学士学位评审材料,由各院、系整理后,交教务处统一归档。研究生学位论文和评审材料由研究生处立卷归档。

(六)学生奖励材料由学生处立卷归档,学生处分材料按教学违纪和常规管理违纪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学生处立卷归档。

(七)各教学院、系应将本院、系形成的具有本院、系特色的文件材料整理后归档,院内下发或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可留院、系备查,不予立卷归档。

(八)几个单位协作完成的研究课题,由主持单位归档保存一套完整的档案,协作单位保存自己所承担的任务中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的复制件。

(九) 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工程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学校基建处提交完整、系统的档案材料归档。

(十) 仪器、设备从申购到验收过程中的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文件,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收集整理后归档。

(十一) 设备保管使用部门要负责随机文件材料 、设备开箱、调试验收、使用记录等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整理登记后归档。

(十二) 凡出国(境)学习、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应在归国后将在国(境)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整理归档。

五、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应于机构撤销前做好整理工作,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归档,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入其他部门或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档案馆(校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