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和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4〕31号)的精神,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档案突发火灾事件,确保学校档案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预防为主、档案为主、分级负责、应急联动、及时抢救。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所指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自然灾害包括:风暴湖、水灾、雷电、地震、地质塌陷等。突发性事故包括: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档案电脑系统崩溃。上述灾害如对管理的档案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启动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全力排除险情。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工作组,领导小组挂靠在学校档案馆(校史馆),负责部署、检查档案安全工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工作组,调配应急资源,按程序实施应急抢险。
组长:主管档案工作的学校领导
副组长:档案馆馆长、计财处处长、后勤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工作组成员:档案馆全馆人员、计财档案管理员、后勤处相关人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采取最有效最及时的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档案馆馆藏库房、校史馆、查阅利用室、复印室、整理室、办公室;
(二)抢救顺序:文书档案(先永久、后30年、10年)→财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六、总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档案安全保密体系建设,档案馆要严格实行保管、查阅、办公场所“三分开”,加强档案实体管理;
(二)全体成员要积极响应,积极参与到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的落实中,做到应急处置应急管理,开展预案演练,确保库房常用及备用钥匙的留存、重要检索工具的位置熟悉、管理人员的联系畅通,确保档案安全;
(三)实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值班员制度和检查制度,明确档案安全保密责任制,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积极探索重要档案异质备份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积极建立学校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一)开展灾害应急培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救灾演练;熟记消防灭火器的使用四字要领“提、拔、握、压”;
(二)学习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的联动机制。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抢险救灾工作组成员应熟悉抢险岗位、职责及救灾设备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四)配齐配全抢险救灾器材,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材应定期更换,定期对所属防灾、救灾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五)档案存放区域均应配备两套钥匙,一套由负责查询利用档案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六)每半年安排专业人员对档案馆各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测;
(七)档案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危险品;
(八)档案馆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库房;
(九)库房管理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加强对利用档案的检查登记,利用完毕应及时上架入库;
(十)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要安全可靠,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实时备份。
八、应急预案
(一)一般性灾害预防应急操作步骤
1.发现档案存放区域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加湿机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查找险源及时处置排除险情。同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到场,及时化解风险。事后,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发生虫害、鼠害时,档案管理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二)较大灾害预防应急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
(1)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小组报告;
(2)工作组成员要组织和利用移动消防器材灭火,同时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和灭火要求;
(3)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室外安全区域。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有序组织;
(4)及时向消防人员说明险情,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
(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通知后勤处,同时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疏通水路并排水;
(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3)领导小组根据档案库房区域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档案馆组织专人负责;
(4)当遇强降雨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后勤处派专人抢修和维护,档案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
(1)应及时保护好案发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
(2)向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3)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
(4)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改进。
(三)重大灾害预防应急操作步骤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若险情危急,自身不能处理供水、供电、通信等危险时,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抢险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本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核查情况。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和档案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非工作时间责任人及责任
档案馆实行寒暑假值班制度,全年24小时负责制确保通讯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内容如下:
(一)迅速拨打电话报警;
(二)电话通知领导或其他责任人到场处置灾情;
(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灾情蔓延;
(四)在公安、消防、供电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部位;
(五)抢险结束后,报告灾情情况。
十、灾后建设及有关工作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资料;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迅速上报;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重庆三峡学院档案馆(校史馆)